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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單身老貓
於
2018-07-19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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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商業糾紛,地方警力沒有人力去管,聯邦司法機構也沒有興趣浪費資源去管,走民事訴訟求償,能要回這筆錢的機會甚小.
良心說,這種朋友的事,你最好不要介入, 因為是吃力不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