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情況 (1)父母撞車,昏迷不醒,財產無法繼承,托管無法啟動,需要製定一個代理人(limited power of attorney)管理你們的賬戶,做醫學決定,還有暫時照管小孩。
(2)父母撞車,兩人都死,需要確立托管賬戶,製定管錢的人和養小孩的人,不一定是同一個人,最好是分開任命,互相監督。
(3)父母一方死亡,死者需要有機製把自己一半錢進入托管留給小孩,而不是全部給遺孀,以防遺孀再婚再亡,那麽錢都給二婚配偶了。
這些是你問律師的問題。具體如何做其實就是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