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時候都不要認罪。我讀書時上過這種法庭。

來源: 2018-04-22 21:36:2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認罪,就寄罰款了事。不認罪,就上庭自辯一下。辯一定比不辯好。記住,警察隻是公事公辦,和你無冤無仇。我當時,警察找我提前串供,結果罰款免除,我十分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