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不應該指出,當麵指出老板錯誤這是職場第一要務。第二我也不同意

來源: 2016-03-11 05:29: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走了但也要盡心盡力做好現在的工作的說法,那是裝,那是扯淡。份內做好就可以了。第三,按合同辦。人家不要你也沒有辦法的事。天下公司多的很。

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