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不應該指出,當麵指出老板錯誤這是職場第一要務。第二我也不同意
來源:
oldpp
於
2016-03-11 05: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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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但也要盡心盡力做好現在的工作的說法,那是裝,那是扯淡。份內做好就可以了。第三,按合同辦。人家不要你也沒有辦法的事。天下公司多的很。
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