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那樣做,隻能將錯就錯,要不就要讓改W2,不改硬來就過分,因為那樣會得了好處
來源:
上流Man
於
2015-05-28 1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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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費用是“補貼”(Allowance),應該不能從中得益的;與簽約獎勵(Bonus)不同,後者是能得好處的(算收入)。
本來應該處理成無稅補貼,這樣不會牽扯到不當加大個人稅率,甚至影響其它福利申請。
但這樣算樓主也不是全虧,至少個人“Social Security Tax”供款增加了,將來領錢可以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