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老大,目前可沒人否定“司法來認定”!另外,俺理解那個懸賞是隱含條件的

來源: 2013-06-11 17:31: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是領賞的人本身不能犯罪的。這個案例中,撿到小孩的人本身錯得離譜,懸賞也是那些客觀錯誤造成的。
隻是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不再追究,但不等於沒有汙點!

最後,大家都是陪審團員,當然有權利評論。對無報酬的碼字老大也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