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那,當然是拐帶女童罪了!應該實行陪審團製度(警察太蠢),讓一般居民來審!
來源:
上流Man
於
2013-06-10 20:27:45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5天那,父母親屬是怎麽過來的!還有臉要錢!俺都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