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問題求助(加州 San Leandro)

來源: 2016-04-22 19:34: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家裏有一部分房間出租。一個多月前有一家人來看房之後說要租,我丈夫請他們來簽合同,他們說沒時間來,要搬來的當天直接簽。我們同意了。搬來的當天他們就 給了支票,我丈夫說要先簽合同,但他們說現在沒時間,要先搬東西。我丈夫就把鑰匙給他們了。說好他們晚上來找我們簽合同。但後來兩天他們都沒找我們。然後 第三天就找我們說希望我們給提供洗碗機。因為我們沒辦法提供,所以沒有談攏。我們就說那就不租房給 他們了,請他們搬走。第二天我就拿了支票還給他們,並希望他們兩天內搬走,這幾天我們不收任何費用。他們家的女主人說我們可以去兌現支票,但因為一直沒簽 合同,所以我們覺得交易還沒有達成,錢還不是我們的,就一直沒去兌現支票。他們說時間太緊,沒辦法搬。所以我們就臨時口頭協議,我們不算租房給他們,但出 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可讓他們先住幾天。並約定他們三個星期一定會搬走。他們搬走的時候再算費用。但現在三個星期過了,他們不承認有過約定,隻說當時答應的 是盡力找房。現在他們說找不到房,想要三個月短租。但我家已經和另外一個人說好要下個月租給人家了,所以我不同意短租給他們。現在他們不肯搬走,我要怎麽 辦呢?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