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來源: 2015-06-04 12:06:4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會建議您這麼做,人家事實上給了您 27 天的時間,(特別是5/1是週五,人家週一通知您,做法相當合理)
不要太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