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對現實婚姻的不完美,到否定婚姻的辯論來看,要婚姻不被否定,那必須要有完美的婚姻來論證。(當然,這在你一貫的論述中,完美婚姻也隻可能是“婚姻要得”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否定婚姻,與接受現實不完美婚姻,完全是兩個概念。打個比方:前者是個筐,後者是裏麵裝的雜物。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