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周末,做了一些清理整理的活,有了一個新目標,使用還在箱子盒子包裝中的東東,不用,買來幹嘛?!

來源: 2025-02-18 07:47: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與其買買買,不如用用用。現在“擁有”已經沒有多少吸引我的了,看到自己的買買買,甚至都討厭自己了。

曾經用過的,因為不舍得,“以後可能會有用的”,又塞進箱子裏的東西,就開箱再用一下,然後就可以處理掉,眼不見為淨。因為根本忘記了自己擁有它,想找的也根本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