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彭宇案

來源: 2017-11-18 17:33: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著名的彭宇案,我看了判決書,覺得事實上案子本身比“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扶”多多了。隻不過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大家隻去關注那一點了。法官判彭宇賠償老太損失的40%, 後來還庭外和解了。主要根據以下三點:

1. 出警記錄電子版顯示,以及出警民警證實,兩人有相撞。隻是老太認為彭撞她,彭認為是老太撞他。但是因為出警記錄原件丟失,彭不承認電子版,否認和老太有任何相撞。後來法官還是采信了這份記錄,認為兩人有相撞。

2. 彭有墊付醫藥費,老太認為是彭因為撞人所以墊付醫藥費,而彭說是借款。法官認為如果是做好事,那麽扶起老人後,等到家屬到場,按社會常理就可以離開了。但是彭等到家屬到達後,還一起去了醫院,還墊付醫藥費,而不是讓家屬自己付醫藥費。說是借款,但是又無借據又無證人。

3. 還有很重要一點就是,彭宇在第一次庭審時,並未提及做好事,是在第二次庭審時,才提出是做好事。如果是做好事被冤枉,難道不會一開始就叫屈嗎?

那天看了白冰冰女兒白曉燕被綁架撕票案,真正詮釋了什麽叫“媒體是嗜血的”。希望那已經成為了媒體反麵教材,不要再發生那麽讓人痛心的事了。還有前幾年發生的兩名留學生寶馬車內被槍殺案,也是國內媒體做了大量不實報道,讓網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寶馬車上,大罵富二代死得活該。我現在對網絡媒體的報道,都不敢全信,特別是那些使用了很多主觀情緒用詞的,要等等看再說,看後續報道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