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何討回被公司欠的薪水,謝謝
最近被公司裁員了。在向州政府申請失業保險時,被問及第一周工作的
收入。因為公司是按月發工資的,工資單上隻有月薪數,沒有日薪或小
時薪的數字。依照美國通常的慣例,日薪可以把月薪除以當月的工作日
數,或者用年薪除以全年的工作日數(更平均一些)。
這樣一算,發現公司少發了我數百刀。就去詢問公司人事,被告知我的
算法都不對。他們是用月薪除以當月的總天數,其中包括周末和節假日,
以這種算法,每日的實發數就少了很多,不知這種算法是否合法?
即便是以這種奇怪的算法,公司還是少發了一整工作日的薪水,當我再
去Email 詢問他們就拒絕恢複了。請問我有什麽辦法討回被欠的薪水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