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個問題,一個工作做了整整3個月就被辭了,我有必要把這段經曆放入我的簡曆中嗎?
這3個月的工作隻有一小部分是新的,跟以前的工作相比較。其他的都是換湯不換藥的性質相同的工作內容。我沒有過試用期,所以有人勸我不要放這段經曆上去,可是如果我不放的話,就有大概9個月的空白。我年初被laid off的。冬季不是個好找工作的季節。如果到明年3,4月才能找到新工作,那就有1年的空白。這對找工作影響大嗎? 如果把3個月的工作經曆放到簡曆裏,是不是也會影響找工作?今天有個麵試,對方問離職的原因。包括上個laid off的都要問什麽原因?怎麽回答被辭的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