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兩年沒有工作,給自己家的公司工作,做的也是自己的專業。 我最近發簡曆先寫自己的工作經曆,我最後一個正式工作的經驗比較強。在所有工作經驗之後寫我的VOLUNTEER工作經驗,就是給自家公司工作的經驗。但是收到的麵試邀請比較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第一眼看簡曆就有兩年GAP的原因。同樣的簡曆我去年投,拿上就有一大堆公司打電話。 我想問大家,我是不是應該把給自家工作的經驗先寫上,去掉G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