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來的公司倒閉,丟了工作,在家待了1年,然後現在在另外一家公司做合同工作。 現在找工作的時候,可以把那1年的gap說成一直在倒閉的那家公司工作嗎? 將來背景調查的時候會有麻煩嗎/? 有1年的gap肯定對找工作不利。不知道這樣做可行與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