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地方工作才兩個月, 想換工作, 要不要寫簡曆裏?
我做IT的。 在前一個大公司做過多年employee,年底失業,結果一下子找到一個另一大公司contractor的工作,做了一個多月了。可是這份活實在是又枯燥又乏味又忙又累,每天還要早請示晚匯報,包身工似的,受不了了。想重新找工作。請問要不要放在resume裏麵呢?
不放的話,怕人家以為我沒本事找工作。何況說起來這是一個很大的很重要的Project.
放的話,又怕人家說我contract還沒到期怎麽就跳?可我現在實在想做回employee了, 或者哪怕換一個地方做contractor也好。這谘詢公司真不是人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