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的課留的作業,CASE大概是這樣的,某JET ENGINE公司,和政府的項目沒續簽成,公司要全麵裁員。我的組裏有10個工程師,要裁掉3個。
組員裏有家庭特困難的,有VP的SISTER IN LAW,有給公司服務了一輩子技術老化,但是再熬4年就能退休的,有唯一的黑人,還有一個HIV攜帶者。。。
請教大家該按啥標準裁人?是不是應該保留:技術不可替代的,和目前有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