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犯法,沒法可治。那就在後朝建立國法,以新法追溯前朝餘孽之犯罪。這個辦法,你服不服?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來源: 2025-09-24 11:20: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