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甘寧邊區婚姻條例是指於1939年頒布的陝甘寧邊區第一個婚姻條例,該條例於1939年4月23日由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第一次大會通過,共16條,並先後於1944年、1946年作過兩次修正。
但毛作為領袖,以補辦離婚手續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