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經紀說了,不可撤銷信托稅收入稅很高。所以還是要10M以上搞基金會才行?
論壇上討論過,10M以上搞家族慈善基金會。每年花出去5%就好,投資收益隻需要交1%多一點的稅。
但我記得也有壇友說,不需要10M,直接搞不可撤銷信托就好。
但Visionary_FP明確說了: "不可撤銷信托的收入稅高。長期資本收益超過 $14,650 適用20%稅率,普通收入超過 $14,450 時適用37%稅率"。我簡單搜了一下,數字是對的,那這麽高的稅率把錢放進不可撤銷信托也沒用啊。
之前說可以搞不可撤銷信托的壇友回應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