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6月中拿到r簽證,算下來去年我拿到r簽證後超過183天,應該是ra。但妻子和孩子都是r-2簽證,是不是也算 ra。目前他們都還沒有 tin。最小的孩子是美國公民。請問這種情況應該怎麽報稅?夫妻聯合報稅嗎?作為一家之主報稅?因為除了最小的孩子,其他的孩子都沒有tin,請問還可以 claim dependant credit 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