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1958年左右, 好多公司聯合造房,是聯排房子, 賣給員工。我父親買了, 用了互助金

來源: 2024-06-20 11:19: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相當於現在的貸款, 頭款。

 

不過, 不是銀行辦理, 是自己公司參與。

 

因為那房子是私房, 每年交地稅就幾十人民幣吧。後來估計也就100+/年。

 

到2017年左右, 動遷開始, 給錢可以, 給房就是郊區。

 

回到70年問題, 不用擔心, 到時候,地稅會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