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明白你的思路,上海的房子在美國不交房產稅,賣了要交所得稅吧?你估計是問所得稅,你們夫妻出錢買房還要加他姐名字,那賣了以後利潤

來源: 2019-10-12 00:02: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再有你和老公兩地分居,最小的一歲,住一室公寓,你怎麽上班呢?孩子誰照看?你老公反倒住大房子一個人?他不管孩子不管家最後還用家裏唯一資產給父母養老,而且把他姐名字加進來?他父母有什麽權利對你們夫妻名下財產說三道四?寫誰的名字應該你和你老公說了算而不是他父母說了算,如果他愚孝你不能說服他,隻能是把你倆房子賣了,錢一人一半,你把你的一半買個房子寫自己名字,然後公證成為個人財產。他的一半願怎麽支配他隨便,但得給孩子交生活,撫養費用。你要理清思路,否則連自己孩子的利益都保護不了,而且還兩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