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的做法

來源: 2024-06-24 22:16: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當時假定5年之內大概率要用到這賣房的錢去買自住房。這一點要和您的具體情況比較後,才能做出投資決定。

錢一到手,馬上買短期債券,4周,8周,13周,最長不超過26周。平均分配。

用到期的錢買指數股,我就二個,QQQ和SPY。但我保留20%的錢在債券裏滾,不拿出來。

今年1月,60%股票套現,70%債券套現。大約2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