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房每隔幾年花費有兩項:
(注 : 加州投資房成本高,也就是說折舊率高,每年在Tax上都是loss,沒有實際上的租金 gain.)
A: 裝修升級,廚房浴室地板電器空調暖氣。。。
B: 維修,屋頂漏水,下水堵塞。。。
問題 : 每年報稅時, 可以把 A 的花費報成投資房購買成本,以後賣時減低captial gain嗎 ?
還是 A 和 B 都隻能報成 投資房維修成本 ?這樣的話, N年累積下來,總維修成本會從賣房收益中抵消嗎 ?
還是說 兩種沒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