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小哥, 在上海, 他在這行業工作, 在金長的厲害的時候, 他讓老婆將粗的手鐲賣了。
等金低的時候, 換個款式再買一個。
我聽了, 覺得這操作不好。老婆自己不喜歡, 賣了能理解。
老婆喜歡的, 被賣了, 這情緒價值的失落, 可不是錢能買來的。
有同意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