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open source的知識產權問題

來源: 2015-11-02 13:32: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本人在前雇主時期主導了一個Apache Open Source的軟件項目, 也是該項目github上代碼的owner。自己現在仍然在做。但前雇主認為項目主導權應該屬於他們, owner應該也應該換人。 請問他們的訴求是否合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