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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5-02-06 06:22: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您在任職學術單位或是科技工業,您在任職期間在工作時間之內所開發的任何技術,除非有特定的協議,這個技術的所有權基本上是屬於您任職的單位如果您已經離開這家公司,不論這項技術是否有申請專利,這項技術使用與轉移的授權不是您可以決定的,所以個人會建議您不要考慮自行轉移這個技術.

良心說,老貓知道對您這種人,說了也是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