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社會保險號碼可以買房嗎?
今天可老公去簽署的買房的合同,buyer上麵隻有他的名字。當著代理人的麵,我沒說什麽。回來吃飯的時候問他,他輕描淡寫地說,因為我在美國沒有社會保險號碼(我是H-4,工作配偶),所以不能買房,然後又說,不信可以自己問代理人。
我不想問代理人,覺得心裏不舒服,自己老公說的話要和別人確認。可是,自從我來美6個月,我家所有的存款、股票、汽車(兩輛)都是寫在他的名下,理由都是我沒有社會保險號碼所以沒法在title上寫我的名字。
我們倆拍拖了1年,他來了美國,再過了4年結的婚。結婚前他說,“以後我掙的錢是你的,你掙的錢也是你的”。我來美國之前,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匯給他媽,用他的名字存著。本來是打算在國內買套房子,後來沒買成。他說,你就別帶來美國了,人民幣升值。
所以現在,除了國內娘家給我的陪嫁之外,所有我們夫妻共有的財產都是在他的名下。我總是隱隱約約覺得不對,可是又實在不願意猜忌老公,心裏也很難過。大家覺得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