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被人追尾,完全對方的責任。當時人都沒有事,叫警察做了紀錄。但是發現對方的車主沒有保險。警察建議我們和他私了,如果不行再起訴。現在對方說是窮學生不能一次支付我們的賠償款,要求分期付款,我們應該怎麽辦?要是答應了是不是應該簽個協議說明分幾次付清,每次付多少等等?簽協議的時候是不是可以請警察局的人作證人?如果他到時候付了一次錢就賴賬了,我們有什麽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