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出車禍,我追尾,全責。我的汽車報銷了,對方的ford SUV的屁股上有大概三淺坑。警察叔叔來開了罰單,後來我去了法庭,叔叔沒來,法官當庭宣布我無罪不記過無罰款。這種情況算不算我出過車禍?需不需要向新的保險公司提這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