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了路邊停著的車,保險公司付給了受損車主一周租車費後,以total loss 按照市價賠償了全車。受損車主(白人)從保險公司要不到額外的錢,就電話肇事車主,要求更高的車價賠償和誤工費, 否則就起訴肇事車主。這是顯而易見的敲詐, 受損車主在法庭上會得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