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兩年前就考取了駕照,但是因為她在紐約上學而且住校所以一直沒有把她加進保險裏。現在由於她要上班了,而且需要開車,所以上個月就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把她加入,可是保險公司卻要我們把前兩年的女兒的保險費用都要補交,這樣的要求合理嗎?不開車也要交保險嗎?她爸一氣就換了一家公司。可這兩天原先的保險公司寄來了900 多的補交欠款,請問我們該怎麽辦?不交會有什麽法律責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