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9月份入境,原本按照等待3個月再提交的建議12月可以提交申請。但是上周帶父母去墨西哥旅遊,11/30重新入境的時候又給了6個月境內居留時間。不知道這種情況是可以按照原本計劃12月份提交申請呢,還是應該再等待三個月到3/1(第二次入境後三個月)再提交申請?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