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及時答複!再有問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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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6
於
2024-12-03 13: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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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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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父母一方已在美國不滿90天,而另一方現在加拿大。子女是否可以先提交1-130申請在加拿大的一方,待90天以後再申請在美國的一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