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ority date is 2008. 2016 approval notice. 然後一直到現在我這邊都沒有消息,國內親人也沒有收到任何消息。我犯了個錯誤--申請材料沒有留複印件!(估計那時腦袋進水了)。現在完全不記得國內用哪個地址,怕移民局寄到國內但沒有收到 。 想問問親屬移民的所有文件是直接寄到國內還是美國我這邊?美國這邊的地址是有更新的,需要更新國內的地址嗎?如果不記得原始地址的話該如何做?謝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