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AOS vs CP

來源: 2019-02-26 18:44: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申請NIW I140的時候選擇了AOS,去年10月份申請了I824把AOS改成CP,現在PD current, I824還沒批準,配偶還在中國,短時間之內沒有來美國的打算,我接下來一年還打算在美國以H1B身份工作,想請問下8老師

  1. 是不是我申請I485的話,之前的I824就會自動deny了?如果我要申請485,可以同時為配偶申請一個新的I824來為她做CP嗎?是不是即使同時申請,新的I824也要等我的485批準了,才會處理?那不是在我485批準後還要再等4-11個月(USCIS現在的I824處理時間)才能等到新的I824批準?
  2. 如果我不申請485,是不是可以等去年的I824批準後和配偶一起走CP流程?走CP流程期間我可以正常的以H1B身份在美國工作嗎?和AOS相比對我有沒有什麽不利的因素?這樣操作的話是不是配偶的CP就比我申請485的case要快很多,因為不用再提交新的824和等它批準了?

想權衡下,看看是不是我和配偶一起走CP,總體來說對兩個人處理時間更均衡更快點,多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