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家人在美工作,住房自有,每年去中國4-5次,每次離美一到兩個月,以前一直都順利。最近入關被問去中國目的,如實回答短期工作,然後被叫去辦公室問了一些問題後放行,但被建議申請re-entry或SB-1簽證。我的問題是:離開的時間一般不到兩個月,而申請這兩個文件任何一個都可能需要三個月,是否必須需要申請?不申請有何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