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己是公民身份.父母在美10年B2簽證已經入境4個月了,希望能夠再繼續呆半年,聽說延期成功率不大,是嗎?如果,為了拖延時間,把材料遞交上去,以求pending期間合法停留,是走539延期,還是走申請綠卡道路?哪個成功率大?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