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travel document,為什麽不申請回加拿大?然後用這個去證明你不是加拿大公民。 必須是“voluntory relinquishment of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這好像不合理啊 我現在麵臨同樣得問題,但是我不想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