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分享,是否可以象你說的petition letter一樣先給個簡介

來源: 2008-06-16 06:57: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然後逐條論述。我是都看完了,很受啟發。但估計大多數人不一定有耐心。

其次你和律師的交流已是非一般人能到的深度,難怪很多人難以置信。我的律師也做很多你說的事情,也做得很好,但我和他仍然僅停留在agent和customer的關係層麵上,沒有聊過和case無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