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加拿大公民遞485後切不可輕率離境!

來源: 2007-07-20 16:24: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是俺花了三天兩夜取得的研究成果。請求版主置頂。

加拿大公民到美國不需要簽證。你去簽,也不會給你簽,因為法律規定不需要。

在485 pending 期間,維持H1/H4身份,不會影響485。因為H類別允許temporary worker 和 permanent residence 雙重意向。

隻要不使用EAD,你就可保持H1/H4身份。即使拿到了EAD,但沒有使用,也不會失去H1/H4身份。

但這也不等於說你可以把美利堅合眾國當成客棧,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尤其是往返加拿大,許多人認為反正進出沒有記錄,不會有什麽問題。這樣做比較危險。誠然,大多數情況下憑公民卡即可放行,不會留下任何紀錄。但如果某一次officer突然給你一張I-94卡,麻煩就來了:電腦顯示你是在遞交485之後入境,再此之前沒有顯示你何時離境,你就是滿身長嘴也說不清遞交485的時候你是否人在美國。如果證明不了,485隻能被拒。

那位說了,我離境的時候把老的I-94卡交回不就成了?非也!加拿大公民每天在邊境進出往返數以幾十萬計,who cares I-94?你的I-94卡很可能就被當成廢紙片扔掉了。

那麽怎麽辦呢?難道遞了485連旅行出差的自由都沒有了嗎?也不是。你可以乘飛機去。國際航班的人非常門清,他們會把你的I-94卡收回轉交給移民局,並且機票也可以用作離境證明,這樣你何時離境就會清清楚楚。

乘飛機回美國的時候憑護照和H1/H4紙會拿到一張新的I-94卡,顯示你的入境日期、口岸和允許停留時間。允許停留時間是H1/H4紙的有效日期。有朋友說加拿大公民可以拿multi-entry I-94卡,那隻是針對TN,並不適用於H1/H4。

另外使用AP也是個辦法。使用AP後能否繼續保持H1/H4身份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不在本文討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