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為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有所謂“5年住兩年”的要求,

來源: 2007-02-11 09:52: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是不是必須由主申請人5年住滿兩年來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副申請人FULFILL不算嗎?或者說:當主申請人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她的全家就也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無論他/她的全家在加拿大居住滿兩年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