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會選3,因為結婚要一些未婚的證明,這是在第三

來源: 2007-08-17 12:33:5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地難以處理的原因,婚禮在哪都可以,法律效力的結婚證不是那裏都能夠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