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策規定上大學的條件是群眾推薦,領導批準,體檢合格,18-25周歲。而某幹部的孩子已經26歲,瘸了一條腿,卻走後門上了大學,那就是以權謀私,搞腐敗。
但如果政策規定,對擔任高級領導職務的幹部,住房要150平米以上,工資200以上,子女上大學條件可以放寬,那就是法權,不是以權謀私和腐敗。
你我是同時代的過來人,容易明白二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