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可以“如果因為過失造成了對被幫助者的損害,可以免除法律責任。”
醫生不能“如果因為過失造成了對被幫助者的損害,可以免除法律責任。” -因為這是醫生的專業,也就是你說的第4條。"4. 醫生在急救中不能因疏忽而導致被施救者承受更大創傷" 我們的觀點難道有不同之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