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學校拿到授權的前提,是他們依據一套法律條例。
現在美國國務院不給哈佛大學這個授權了。應該是認為哈佛大學沒有依據這套法律條例。
問題是,‘沒有依據這套法律條例’的舉證責任在哈佛還是Trump行政當局。
理論上講,大概被哈佛錄取後,可以到美國國務院去申請看看能不能拿到I-20. 但是實際上,美國國務院是不是有人力來處理,都是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