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 - H-1B I-29 填表

來源: 2021-05-27 06:43: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八老師解惑。

最後準備階段,

1. 本人 TN, 現在在美國。page 2, part 2, required Action, 選b. page 3, Part 4. Processing Information a, b 和 c 空白。這樣可以嗎?我這樣問是因為我以前律師填的表選了 a 並加了口岸做processing. 現在看來應該不適合。

2.Page 2, Part 2, 3. provide the most recent petition/application receipt number for the beneficiary. 這個是不是指通過I-129的任何申請 而不是我剛剛提交的 I-140 申請, 對吧? 

2. 看 I-129的instruction,  需要提交一式兩份。第二份中要不要包含支票的複印件?我怕與原件混淆。看有的指導網站說第二份要加cover page 並加注 "DUPLICATE COPY - PLEASE NOTIFY KCC UPON APPROVAL“,我不明白KCC 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合適。 還有的網站說隻有 consluar processing (CP) 才要兩份。但我還是發兩份吧。 

3. 要不要加一個預付的快遞(return air courier mailer),方便移民局回寄批準的VISA? 這也是有的網站建議的。

4. 老板把日期簽成了 mm-dd-yyyy 而不是 mm/dd/yyyy。要不要重簽?

不好意思,太多問題了,麻煩八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