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4月1號老公公司幫忙申請的H1B7月初已經批下來了,可我和兒子的H4公司要我們自己遞,前兩個星期遞了申請,

來源: 2019-08-18 09:51: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然後昨天被退回來了,說申請費用不對,交的是我和兒子兩份打指紋的錢 85*2 和一份申請費$370, 一共$540,請問對嗎?這兩份錢必須分開交還是可以加一起?謝謝

2,還有我姐姐07年遞的F4排期應該要到了,目前A表排期是01Nov06, B表排期是08Mar07, 我人在美國,應該自己按照B表時間遞交,對嗎?我看B表的英文是dates for filing family-sponsors visa applications, 所以有點糊塗,請8老師解惑。

3,我在遞485的申請的時候,我的status 是填目前的身份TD還是H4 pending呢?估計H4要半年才能批下來。我怕我的H4被拒,因為我在申請表上mark 了有申請移民,那我可不可以不提交H4 呢?反正我老公的H1也是10月1號才開始生效。

多謝老師多次解惑!